就算是曾有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的极力推崇,说吸食毒品,能激发创造力。但还一直认为毒品危害健康且是正经奢侈品,没有土豪的经济实力,还是绕道而行。
新型毒品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
而且,从近期的一些毒品吸食者来看,创造力没被激发出来,新型的“马路杀手”——毒驾倒是开始横行。
百度上是这样解释毒驾的。毒驾是吸毒驾驶的简称,英文名:Drug driving,其造成的后果不亚于酒驾,比酒驾更甚,毒驾是未戒断毒瘾者或正在吸毒者的驾驶车的不安全因素,对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巨大的威胁。它的巨大威胁在于,没有专业的检测工具,即使事故发生后也没有相关的交通法规约束。
毒品产生的幻觉是假的,但是明晃晃的菜刀是真的
说,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巽寮度假区10月16日凌晨0时40分发生一起汽车撞人事件,1名成年男性疑因吸毒后产生幻觉,驾驶七座小客车在县道X210线19公里处往平山方向3公里,沿途多次碰撞路人,致1死12伤,其中3人伤势较重。小客车撞坏后弃置路边,疑犯抢夺了一辆摩托车逃走,后跳海逃离。
又说,10月15日,宁波开明街,一辆保时捷撞上停在路边的越野车,车上两个90后摇摇晃晃口齿不清。警方说,他们不是醉驾,而是毒驾;另外也不是车主,而是职业代驾。
代驾豪车内吸毒
再说,10月13日晚20时30分左右,四川达州市达川区南外二号干道与兴盛街交叉路口处,一对男女在车内欲持刀自杀,被随后赶来的公安干警劝止。据初步了解,车内男子疑似毒驾,一时情绪激动,产生轻生念头。
以上的几起毒驾事故,都是驾驶者吸食毒品之后,精神兴奋产生幻觉造成的。英国一项研究表明,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%,“毒驾”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%,目前较为流行的毒品多为兴奋剂一类,有严重的致幻性。
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“毒驾”和“酒驾”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,但刑法并未对“毒驾”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。
吸毒对于健康的危害不需赘述,而当吸毒和驾驶这两个名词结合之后,肇事就呼之欲出。近年来,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,对于其造成的原因,大概有两点:一是,新型毒品的出现,使其比较容易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。二是,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,会开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技能。
从小我们就能听到“毒品猛于虎”的宣传,对于毒品的危害,都有一个大致的了解,但是随着生活水平、经济能力的提高,生活压力的增大,很多人把追求刺激、释放压力方式寄希望于毒品。
总以为毒品离我们很遥远,遥远到好像永远都不会出现在我们的世界里。可没想到,它悄没声息的就来到了身边,并已经逐渐开始影响、危害到我们的生活,毒驾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。
当我们对酒驾的认识开始深入人心,当政府对酒驾的打击力度已经起到一定效果的时候,新的“马路杀手”却又以毒驾的方式出现,且正以极快的速度在增长,而最主要的是,我国对“毒驾”的惩罚在法律上还处于空白阶段。